2008年8月27日星期三

公共空間研究允私有化 容許業主購回 測量師恐惹司法挑戰

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080826/4/7wef.html
公共空間研究允私有化 容許業主購回 測量師恐惹司法挑戰
(明報)8月27日 星期三 05:10

【明報專訊】發展局繼3月底公布1997年後建成的私人發展項目內的公共空間資料,昨日再公布新一批1992至97年落成的388個公共空間資料,包括5個休憩公園。發展局長林鄭月娥 表示,正檢討公共空間的管理問題,針對業權分散及非位於地面的休憩空間,當局會考 慮容許業主「購回空間」,但必須先獲當區區議會 同意。有業主表示贊成,但強調價錢必須屬象徵式,但有測量師擔心當中涉及公共空間被犧牲及法律問題,可能受司法挑戰。

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昨日會見記者時重申,現時以地契及公契要求發展商提供公共空間,能令入伙住戶享有適時的公共設施,包括診所、學校、休憩空間等,出發點是好的,但執行上出現問題。當局正就管理公共空間作檢討,暫未有結果,「其實提供公共通道或設施的問題不大,因它們在設計上都符合居民需要,最大問題來自公共休憩空間」。

林鄭﹕業權分散「最棘手」

發展局3月公布首批231個於1997年後建成的私人項目內各公共空間資料,昨進一步公布1992至97年落成發展商提供的388個公共空間資料,當中5個屬地契列明的休憩公園,1個是位於商場內的室內休憩廣場,餘下多屬行人天橋和公眾通道等。

綜合兩份名單,至今共有36個公共休憩空間由發展商提供,當中31個業權及管理權皆已分散予小業主,當中包括位於平台、達10.5萬平方呎的港灣豪庭 休憩空間,以及面積10.3萬平方呎香港站平台休憩空間等,林鄭月娥形容這類個案「最棘手」。

「若有一些特殊個案,如有保安及私隱問題的,在區議會的支持下,我們會考慮『賣斷』(即讓業主購回空間)」,她指此舉涉剝奪公共休憩空間,遂需先諮詢區議會,「如果該區已有很多休憩空間,無謂為了一塊土地增加爭拗」。

港灣豪庭業主﹕售價須象徵式

港灣豪庭維權工作小組召集人潘焯雄說,自從3月底公布公共空間資料,使用1、2樓及平台休憩空間的人數由30多個增至60多個,「很多市民使用平台至夜晚,管理公司又無法執法禁止他們吸煙,感覺很不舒服」。

他指出,逾九成業主贊成空間私有化,但必須以象徵式售價如1元或10元購入,「我們當初已買了一次平台空間,無可能再以市價再買一次」,他希望把平台私有化,業主則願意花錢改善最低兩層的休憩空間,如設椅子及石春路,開放予公眾使用。

但測量師彭兆基指出,有關做法與城規會當初批核的規劃條件有別,可能涉及法律問題,且此舉犧牲公共享用的空間,市民有權提出司法挑戰。

至於由政府擁有、交由發展商管理的休憩空間,林太說,政府正考慮收回管理權,可交由有關部門如康文署 管理,「有些業主認為空間足以讓公眾一起享用,我們可交由其他部門管理,當然要先確認該部門有足夠資源和人手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