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7月18日星期五

許仕仁離職經商無審批 議員促特首交代調查

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080718/4/7922.html
明報專訊】前政務司長、現任行政會議成員許仕仁在去年6月底離任後,同年11月即與自由黨成員、新大中集團執行主席李大壯合組R H & Lang Ltd公司,政府以該公司未有商業業務為由,沒有按一般「過冷河」程序就離任高官與人合組公司一事,向特首主持的諮詢委員會諮詢意見和尋求批准。有議員質疑這做法是無視制度,要求特首澄清和調查,甚至叫許仕仁解散公司。

政府﹕已承諾年內不運作

政府發言人解釋,許仕仁知會政府有關組公司一事時,表示他離職一年內該公司不會有任何業務,並承諾該公司在一年內從事商業業務,會按既定程序向「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」諮詢意見。政府因此認為沒需要就此諮詢委員會意見。

根據《問責制主要官員守則》,主要官員如欲在離職後一年內展開任何工作、在任何商業或專業機構出任董事或合伙人,或獨資經營任何業務或專業服務,必須事前徵詢特首所委任的諮詢委員會的意見。

與許仕仁合伙的李大壯從事貿易投資業務,他回應本報記者查詢時表示,他與許是「老友」,大家傾談時看中台灣經濟商機,所以二人去年11月合組公司,待今年8月才正式運作,投資內地和台灣房地產、金融等。他強調,公司成立至今,並沒有任何商業行為,亦沒有到處拉生意。許仕仁與李大壯各佔50%股份,李大壯是唯一董事,公司在英屬處女島註冊。

民主黨李永達不接受政府的解釋,指即使沒商業行為,也應跟足程序去做,他說﹕「特首要出面澄清,是否要調查或懲罰,甚至叫許仕仁解散公司。」他又指出,此事令許仕仁的個人誠信受質疑,不適合再當行會成員。公民黨湯家驊亦指出,不應以這原因而避過「過冷河」,政府和許仕仁應公開向市民交代。

學者指政府做法不妥

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認為,即使該公司暫未有商業行為,但對方仍以印名片或四處宣布,以許仕仁前政務司長身分對該公司會有利益幫助,故政府沒要求許仕仁先經諮詢委員會批准,做法不妥。